“法官,我已经收到诉讼退费了!感谢海门法院的便民举措,解决了我们外地当事人的难题。”日前,居住在河北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祁某给海门法院打来电话,对海门法院诉讼便民服务表示感谢。近年来,海门法院贯彻落实最高法关于加快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工作部署,注重信息化引领、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改革创新,全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透明、管理高效、监管有力的财务和费款管理工作模式。
“一案一码一账号”
诉讼缴退费更便利
近期,因实行疫情管控措施,人员不便跨省流动,接到祁某邮寄的立案材料后,海门法院立案法官电话指导祁某通过在线方式补充提供证据材料,扫码缴纳诉讼费。在审理阶段,法官则通过支云网络庭审方式开庭。案件判决后,祁某作为胜诉原告有权申请诉讼退费,海门法院在同祁某确认后,直接将诉讼费退回其缴款账户。整个诉讼过程,祁某没有到过海门法院。
多年来,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环节中的缴退费手续繁杂,当事人来回往返,耗时费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切实便利当事人缴纳费用,海门法院积极推动网上诉讼费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
据了解,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立案或现场申请立案,并符合立案条件的,工作人员立即将案件信息录入系统,随即系统生成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当事人通过扫描 “一案一码一账号”的二维码,可自主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方式在线缴纳费用。缴费单据将自动入卷,无需另行提交。
海门法院持续推进诉讼费“原路退费”改革。目前,当事人通过银联支付已可以实现原路退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完善诉讼费网上退费服务,逐步实现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的便捷退费。”海门法院行政装备科科长沈波表示。
据悉,去年7月,海门法院协调区政府、区财政局专门拨款300万元设立诉讼费退付备用金。这项举措大幅提升了退费程序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便利。
“五级审批把关”
案款发放更规范
近期,海门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卫国收到了省内一企业集团送来的一面写着“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该公司感谢海门法院法官不远千里执行,迅速发款,解决了公司目前经营困境,让公司得以正常运转。王卫国跨越1300多公里,在银行扣划了500余万元,款项到账后一周内就发放了,圆满完成了执行任务。
据了解,执行款到账后,执行系统自动提醒承办法官启动发放审批,案款专员严格进行审查,执行局局长对案款专员的审查进行复查,对执行款本金、利息、罚息、两费数额及抵押、参与分配、执行异议、关联案件情况等逐一核实,确保案款分配零失误。业务副院长审批完成后,财务人员根据执行立案信息,当日将执行款项汇付申请执行人账户。从款项到账到发放完毕,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作为执行无纸化办案试点“落地法院”,海门法院在全市率先启用案款管理系统,先后制定《执行案款管理规定》《执行款物发放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执行款收取、审批、发放、提存、暂缓发放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规范,严格执行“五级审批把关制”,在提高案款发放效率的同时,杜绝财务人员挪用、冒领执行款等违规、违法事件发生。
全面启用电子票据
款物交接更透明
赵某是某公司财务人员,近日致电海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询问执行款汇付收据领取事宜。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赵某目前法院诉讼费款电子票据系统已经启用,费款缴纳后会将电子票据发送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上,由当事人自行下载打印。由于立案时预留的是律师的电话号码,而律师未及时转发链接,因此该公司未能获取电子票据。工作人员即指导赵某在江苏政务服务App通过非税票据信息查询、下载缴纳费款收据。
“智慧法院建设就是为了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目标,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透明的司法服务。”海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说道,“下一步,海门法院将以本次财务信息化改革工作为契机,加强财务、案款、案管三系统高效对接,打破三系统信息共享壁垒,协调系统技术服务方进行功能升级,研究单据智能识别系统应用,减轻执行法官、财务人员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录入工作量,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本领、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争创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