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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日前,我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出台。今年我区深入推进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着力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成本高、污染程度大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地膜)乱扔乱弃等问题,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方案明确,进一步延伸我区农药零差率配供覆盖面,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范围为小麦、水稻、玉米以及新型合作农场所有作物,覆盖率达到7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废旧农膜回收率90%以上,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地膜有价回收、安全转储、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让人民群众的“菜篮子”更安全,让田园乡村更生态,让海门环境更宜居。

方案提出,今年将优化农药零差率配供点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站(点的)设置。调整分布不均衡、销售金额偏低、回收量偏少、配置不到位的配供点、回收站(点),重新吸纳一批有从事农村公益工作志向的配供点和回收站;完善配供点、回收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回收站(点)要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有专人负责、有储有量、有规范台账。在全区配供点、回收站(点)中培育3~5个设置规范、运作顺畅的示范网点,对示范站(点)给予一定的建设奖补资金。

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回收站(点)按瓶装0.3元/件,袋装0.1元/件,支装0.05元/件的价格回收,废旧地膜按1元/斤的价格回收,其规范运输、处置费用根据市场行情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区财政局申报,实行实报实销。

零差率配供的农药纳入海采平台,各新型合作农场统一使用零配供农药,采购农药由经营主体嘉原农资公司负责安排配送并做好台账记录,同时做好田间技术指导工作。区农业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运营中心、区镇回收站、行政村回收点对农业废弃物按照“户拾拣-村回收-镇转运-区处置”的四级回收处置运营模式运行。村回收点按照废旧地膜基本干燥无杂质,农药包装废弃物无残液的要求落实回收工作,并按实按时结算,做好台账记录、分类安全存贮、转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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