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庭审理案件这么快,我当庭拿到了判决书。”当事人唐某在庭后对海门人民法院三厂法庭的高效审判赞不绝口。昨日,三厂法庭依托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模式,进行“门诊式”开庭,当天集中审理6件交通事故案件,每个案件平均用时20分钟左右。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案件的频发,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在法院受理的各类民事案件中位居前列。为提高诉讼效率,2022年下半年,海门人民法院试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判”,开拓交通事故案件审判新模式。该项工作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试点项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流程是,在立案时原告通过南通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要素表》,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意见、投保情况、各项损失明细等,并上传证据材料。立案后,被告方通过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原告填定的要素表内容,并通过服务平台填写质证意见。法官在庭审中根据双方填写的要素表内容,对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庭审效率。法官在庭审中对交通事故事实责任、投保情况、司法鉴定意见、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各项损失直接在要素表中予以认定。最后,法官利用审判管理系统(法官端)一键生成裁判文书,宣判后可直接送达裁判文书。目前,法庭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已超97%,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超99%,真正做到了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目前,全链条要素式审判主要用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票据纠纷、离婚纠纷等八类案件。海门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全链条要素式审判试点单位,该八类案件已逐步实现要素表的自动填写和自动生成,最终实现了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真正做到优化司法资源,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