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民营养老机构一次性纾困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2〕21号)精神,为支持养老机构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经请示区政府,区民政局对民营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
在民政局备案的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包括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共59家。根据《关于下达民营养老机构一次性纾困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2〕21号)、《关于下达民营养老机构一次性纾困省补助资金的通知》(通财社字〔2022〕0748号)文件精神,以4月15日入住老人数测算,按照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其中:对暂无老年人入住的养老机构不予补贴;对入住率小于等于35%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35%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在35%~50%之间的养老机构,按照机构床位数的50%予以补贴;对入住率大于等于50%的养老机构,按照实际住养人数的相应床位数予以补贴。在此基础上,为体现对小微型养老机构的扶持,对补贴金额不足5万元的机构,按照5万元标准予以补贴。对于自2月15日封闭管理时尚在运营、因疫情影响不能持续运营实施关闭并妥善安置住养老人的养老机构按照给予补贴的一半计算纾困补贴。此次共发放补助资金3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