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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树标杆在行动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为深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着力营造“人人知法、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使用,海门区医保局联合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国资委等部门发出《关于在全区开展公职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树标杆行动的通知》,在南通率先开展公职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树标杆行动。

行动要求,全区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遵法守法、严肃党纪政纪、加强队伍管理,带头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当好参保人员的“示范员”;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当好家庭成员的“引导员”;积极参与监督医保基金规范使用,勇于与欺诈骗保行为作斗争,当好医药机构的“监督员”;自觉加强医保法律法规学习,主动宣传医保政策,真正让人民群众依法依规享受“病有所保”的福利,当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员”。

行动还强调,公职人员持医保凭证(包括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就医、购药时要时刻注重自身形象和社会影响,严于律己,做合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表率,带头禁止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严禁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严禁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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