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提升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重要保障,区人社局出台了《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截至目前,已有100名本区在职职工进行了学历提升并享受了该项补贴政策。
据了解,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满 1年,接受高水平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从低到高实现跨级),并继续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享受1000元/人的职工学历提升补贴。申请人要提供《南通市海门区职工学历提升补贴申报表》、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提升前后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