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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贤令”裴绍宗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陶建明

  裴绍宗,号伯修,陕西渭南人。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进士,同年任海门知县。他在任海门知县期间,心系黎民百姓,与民同甘共苦,为民办实事,深受百姓爱戴。他离任上调时,百姓站满他经过的道路上,抚着他的轿呼喊着,舍不得让他离开。后召入兵科给事中(谏官),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死于 “大礼议之争”。

  宽徭轻罚

  正德十三年(1518)裴绍宗来海门任知县,首先深入民众,体察民情。他了解到海门临江滨海,受到三面风涛,原有的土地已十坍八九。本县十分之地,幸存的还有二分,用二分土地上的人代赔八分之税。坍粮不减,富者日贫,贫者日逃。裴绍宗查清实情后,为减免群众徭役,如实向巡按御史写了《奏宽(减轻)徭役以恤民穷疏》,奏书中写道:“今因坍去的地方,钱粮也要照原来的定额征收,犹如割有限的肉,应付无穷的差,情况真是危急,若不早予豁免,恐穷迫之下,可能发生其它事变。希将本县里甲粮赋只照现存之地派征……这样,减轻一分赋役,百姓就受到一分恩惠。”为减小百姓的负担,他还亲自垦荒种植,竭力节衣缩食。他与民同甘共苦,处处为百姓着想。老百姓犯了法实在不能通融的,才予以拘罚,从没有任意裁决,唯恐法办不严的。

  修建县治

  “始置海门古县时,县治设于东洲镇。元至正年间(1341),因江水为患,北迁礼安乡(今下三和、江家镇之间),不久毁于战火。正德七年(1512)飓涛滥作,溺民漂屋,官民之居荡然一墟。正德九年(1514)县治被迫西迁通州境内的余中场南(今四甲镇境内)。”(明《嘉靖海门县志》)由于县治搬迁时比较仓促,基层工作人员又比较马虎、草率从事,加之县治周围的泥土比较疏松,所以有些建筑不能牢固经久。裴绍宗加快了县治的修治,对原有的不耐用的建筑进行了加固和重建。在较短的时间里,建设了坚固的大堂、退堂、典史厅、六曹等办公场所,还建了库房、谯楼等后勤设施和监牢、察院等司法场所,以及旌善亭、申明亭等教化设施,使县署衙门得以正常运转,成为连接朝廷与百姓的纽带,治理海门的场所。

  修建学宫尊儒重教

  学宫在县治东南,与县治同时建造。当时监理的人因急于求成,又以旧材翻新,并私吞了钱,不久就倾斜了,幸好有良知的官员相继修葺,才逐渐坚固。学宫正中为孔子殿,知州蒋孔炀、知县裴绍宗重新修葺的。……殿后为明伦堂,知县裴绍宗重新修葺。堂的东西为二斋:东斋叫“居仁”,西斋叫“由义”,二斋的南面,左为育才门,右为企德门,由御史卢楫、知州蒋孔炀、知县裴绍宗三人合建……西为乡贤祀,西南右边为神祠,知县裴绍宗建。亭的北边为教谕(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长)办公和居住用房,西为训导住所,学宫之东为射圃。裴绍宗每年都要按规定带领官员和庠学于每年的二月和八月的上丁日(称‘丁祭’),遵照规定祭祀孔子及诸子弟子和诸先儒。此后“尊孔、敬教、劝学之风日盛。”

  重建城隍庙

  学宫建完后,裴绍宗又为城隍神(俗称土地爷,冥界的地方官)立庙而奔波。他会同地方县丞王杰、主簿潘惠及幕僚吴文玉等计议,召集地方长老座谈,说“阳世有礼乐,阴间有‘鬼神’。现在城隍庙应赶紧建造起来。神明也会保佑我们的。”

  过了几个月,庙宇建成。有大殿、神道、币亭(烧化纸钱的香亭)等,大殿正中置神位,前面设公案、笔砚,凛凛然似人间的官府。每逢朔望,必到神前行礼。默祈神明庇护黎民百姓。

  老人们托人邀请回海门养病担任编辑国史的崔桐撰写《重建城隍庙记》,以表彰裴绍宗的政绩。崔桐说:“裴绍宗一到任,首先读着制词,为城隍神立庙,他心地光明,对人对神没有遗憾,这是值得记叙的。”

  老人们还说:“裴绍宗的功绩,除建城隍庙外,还多着哩,将如何记述呢?”崔桐说:“当然要一一按次序记载。他现在的德行将普及天下。我的职务上,又将为他不止一次地记述哩!”

  被提拔重用

  海门濒江临海,河道纵横,给人们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人们为了到达河对岸只好摆渡或绕道而行。裴绍宗下乡体察民情后,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先后在察院左架设澄清桥,在县西铺设丰宁桥,在县西南架设通济桥。一座座木桥的建成不仅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同时也成了连结官府和群众的纽带,人们称之为“连心桥”。

  为使鳏寡孤独的穷人和乞丐有一个安置的场所,裴绍宗又建立养济院一所,支米煮饭,日给两餐,器皿、柴薪、蔬菜等均由政府设法措办。有病的拨医调治,死者给予棺木安葬。对活的人给予关怀,对死去的灵魂也给予抚慰。在县北建祭祀本地的孤魂野鬼的邑厉坛,在各乡建祭于本里无祀鬼神的乡厉坛等等。

  裴绍宗在海门经过三年治理,县政有了成绩,人民欢乐。上级把他的功绩报告到中央,中央认定他德才兼备,召去做兵科给事中。他奉召入京离开海门的那天,百姓站满了他经过的道路上,扶住他的车轿呼喊着,舍不得他走。

  死于 “大礼议之争”

  明世宗以藩王身份登基即位。裴绍宗被召去京城任兵科给事中。裴绍宗向皇帝进谏要依照明太祖定下的陈规旧律行事,说:“明太祖定下来的谋划已很完善。像重视大臣,勤勉上朝,亲去田里耕种,穿亲自浣洗的衣服,在宫中种蔬菜,销毁镂金床,打碎水晶漏,建造观心亭,认真研读《大学衍义》之类。陛下应当好好思考加以践行。而大臣们应当早晚进谏,以帮助陛下涵养德行。陛下每天亲临便殿,亲近儒臣,使视听不被淫邪所蒙蔽,也不被身边的阴险佞臣所迷惑,这样的话皇上您就会意志坚定,天下大治之功可成。嘉靖接纳了裴绍宗的进言。

  然而,嘉靖不顾礼制,想要尊自己父亲兴献王为皇帝,裴绍宗拼死进谏。嘉靖二年冬,皇帝以灾异现象多发,想不举行明年的郊祀庆成大宴。裴绍宗认为:郊丘之礼是祭祀之礼中最隆重的一种,之前因国戚之事没有举行,现在应进行吉祭,怎么能因为灾异之事再次取消呢?修撰唐皋也这么认为。皇帝最终还是采纳了他们的意见。

  嘉靖三年(1524)四月,追尊世宗父母。裴绍宗与毛玉、张曰韬、杨维等二百余人相率伏哭在左顺门力争,激怒世宗,下狱者一百三十四人,裴绍宗等十六人被杖打致死。史称:“大礼议之争”,即明世宗不顾礼制,为了追封自己的生父兴献王为皇帝不惜与群臣反目。

  裴绍宗穷得几乎没有钱棺殓。在京城做官的海门人,都为他流下辛酸的热泪,并赠钱来棺殓他。海门人民听到他逝世的消息,没有不叹息的。海门县的名宦祠里供着他的牌位。当时海门人民虽然没有为他专门建立祠堂,但他却是树在海门人民心目中的一块丰碑,明《嘉靖海门县志》多次阐述和记录了他的动人事迹。“昔有裴绍宗为海门贤令”,大家把他与海门知县中的另外一个好官赵邦秩,以“裴赵”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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