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日。一年来,我区多角度入手,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据悉,3月份,区司法局将联合多部门开展主题为“同住长江尾 共护长江美”的普法宣传活动。
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构建立体式普法责任体系。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我区准确把握长江保护法立法的特点和“长江特色”,各部门制定、完善长江大保护普法责任清单,抓好法律宣传普及,统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规范协作制度,强化各项考核评价和监督,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健全部门执法协作长效机制,以系统思维全面落实长江保护的各项法定职责,开启协同法治的新序幕。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多次就沿江环境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和监督,加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推动建立海崇启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积极为长江生态大保护贡献人大力量。
普法执法联动,打造“抱团式”保护长江生态共同体。我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执法双联动。不断推动建立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执法信息共享、联席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对源头的管控,提升执法合力,推动长江禁捕工作。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的过程中精准普法,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区司法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海事、水利等部门在长江海门段水域常态化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活动,定期开展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在执法现场,执法人员结合长江保护法开展“送法护江”主题普法活动,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发放宣传册,向群众讲解关于长江保护的法律知识等。
线上线下互动,构筑“全方位”长江保护法宣传渠道。我区线上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推送长江禁渔期和长江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组织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法律顾问等人员开设长江大保护课堂,围绕长江保护法制定实施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围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进行不同角度的法治培训。线下利用联合执法行动以及送法入户的契机,以案释法讲清长江禁渔、保护长江的重大意义,告知非法捕捞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进校园,不断增强师生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践行保护长江的责任。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建设多样化长江保护普法阵地。我区紧扣长江保护法精神内涵,全力推进长江法治文化带建设。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法治元素,打造了海门东布洲长滩公园、青龙港生态绿地、生态修复公益林、府南绿廊、节水教育基地等一系列具有法治元素的沿江生态阵地。为沿江法治文化阵地注入新动能,不断打造海门法治宣传新高地。青龙港生态绿地以长江大保护为建设背景,利用海门沿江沿海的突出区位优势,巩固青龙河整治成效,将成为又一生动展现长江保护法精神的法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