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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上下游共同担负护水责任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7月15日以来,海门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人员对13条河流36个区域断面进行水质采样工作。据悉,该局将根据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对河道上游、下游实施“双向补偿”经济核算机制。

“河道一个断面既是下游,但也是下一个断面的上游。保护好水质,是上游和下游共同责任。”海门生态环境局将对水质监测结果实施经济核算,根据“双向补偿”机制,以“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原则,当断面水质达标时,由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予以补偿;当水质超标时,由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予以补偿。水环境受偿资金将全部用于本地区水环境治理、水质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相关工作。通过“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倒逼和激励各区镇加强对水环境的协同保护和治理,促进水环境治理持续向好。

据介绍,根据《海门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海门生态环境局从本月开始,每月1次对河流较宽、水量较大、流向相对稳定的36个区域补偿断面实施采样,涉及通吕运河、浒通河、海门河等13条重点河流。环境监测人员认真选好点位、采集水样、记录数据。取样后,他们所采的水样将送往检测室进行化学分析。海门生态环境局在采样及分析过程中,按照全面达Ⅲ类的原则设置水质目标,选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为水质考核因子,对水质进行综合判断,并成为水环境区域补偿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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