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该谁买单?近日,海门法院审结一起代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令代驾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明确了代驾服务中的责任主体边界。
据介绍,某汽修公司为送修车主代叫代驾,通过北京某公司运营的代驾平台下单,委托平台将车辆送往车主指定地点。平台接单后,指派司机瞿某提供接送车服务。不料,瞿某在送车途中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认定瞿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中受损车主陈某某因车辆停运产生损失,与相关方协商未果后,将该代驾平台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该代驾服务由平台接单派单,汽修公司支付的代驾费用先进入平台账户,再由平台与瞿某按约定分成,瞿某的送车行为属于为平台提供劳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代驾平台运营方北京某公司赔偿陈某某的车辆停运损失。
法官表示,代驾服务中,平台作为运营主体,对司机有指派、管理职责,即便司机为个体,平台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此案明确了代驾平台的责任主体地位,既能保障受损方的合理权益,也能倒逼平台加强司机准入审核、安全培训,从源头降低代驾事故风险,规范行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