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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子回海从教 最高奖励35万元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昨日,记者从区教体局了解到,为推动全区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吸引海门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回海从教,该局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推动“东洲雁归”。

据了解,该政策的培养对象为:参加江苏省2021年高考,自愿报考并被原“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生须为一流学科专业)、原“211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等三类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海门籍考生。培养对象被录取后与区教体局签订《培养协议》,区教体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通过教师招聘考试被海门教育系统录用的培养对象入职后,我区对原“985工程”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30万元/人的奖励;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为一流学科专业)给予最高20万元/人的奖励;原“211工程”高校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给予最高10万元/人的奖励。应届博士生另外再加5万元,应届硕士研究生另外再加2万元。三类高校如有交叉,就高享受奖励。已享受海门区委、区政府其他优秀人才奖励政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对愿意来海从教的非海门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文理科),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可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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