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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我区集中开展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昨日,记者从区卫健委获悉,按既定的总体工作安排,从昨日起,我区将集中开展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已经接种过第一剂次的居民,在接种满21天后可有序到接种点完成第二剂次接种。7月份以后,会继续全面推进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的接种工作,有序做好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

昨日上午,记者在新冠疫苗狮山集中接种点看到,前来接种疫苗的市民都是凭收到信息通知或在社区组织下,持身份证、接种凭证,前来接种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我一大早接到短信通知,让我到接种点接种疫苗,现在已经接种好了。”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据了解,目前,我区主要提供科兴中维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北京生物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智飞生物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这三种疫苗。

为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切实保障已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人群在规定间隔时间内接种后续剂次疫苗,从6月10日起至6月30日,全区集中针对已接种第一剂次的人群开展后续剂次接种工作。已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的市民,按照后续接种间隔时间提示,有序到原接种点完成第二剂次接种。新冠疫苗狮山集中接种点副主任陆海华告诉记者,“在此期间,有出国和其他疫情防控等特殊需求的人员,可通过所在区镇、社区开具接种证明,预约接种第一剂次疫苗。”

据悉,接种第一剂疫苗后,短时间内人体会产生抗体,但这个抗体滴度是不够的,无法产生较好的保护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只有通过再次接种,再次刺激人体免疫系统,由于有了首剂的免疫记忆存在,产生的免疫应答会比首次强烈很多,产生的抗体水平会大幅升高,持续时间也会大大延长。按照接种程序,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时间为3~8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接种的,依然可以继续接种,不会影响疫苗的安全性和疫苗保护效果,只要补种完成就可以,无须重新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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