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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余东分局查处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1日 点击数:

近日,余东分局对辖区内某化妆品店销售的一款婴儿氨基酸洗发沐浴泡泡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婴儿氨基酸洗发沐浴泡泡的落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国对化妆品的产品做出了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五项微生物指标和相应的检验方法,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等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CFU/g,其它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或1000CFU/g,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粪大肠菌群,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或100CFU/g。测定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产生原因:一、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包装容器消毒不彻底;瓶口与瓶盖不匹配,封口不严造成二次污染;设备未及时有效地清洗维护,致使微生物生长繁殖;未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等。二、运输过程中储藏不当。化妆品产品一般都要求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下储藏,适合的湿度和温度为微生物大量繁殖提供了有利条件。三、产品本身营养物质含量较高,防腐剂含量较少。化妆品的某些成分能为微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营养来源,加上适宜的环境,就会促使微生物成倍或数十倍增长。

广大消费者在挑选时要注意:一要看是否有官方检验合格证书;二要看化妆品的包装是否严密,颜色是否均匀,如发现变色,或有红、黑、绿等颜色的霉斑或颜色黯淡,说明是过期产品或制造时添加色素,不能使用;三要看化妆品外观是否出现混浊、油水分离或出现絮状物,膏体干缩、裂纹,若有则不建议使用;四要注意化妆品的气味,应没有刺鼻的怪味,如果有异味则不能使用。同时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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