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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撤、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亟待加强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点击数:

近期,海门区审计局在资产清查专项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撤、并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调查选择了各类中小学共9所,其中:撤销的小学4所、初中1所;涉及搬迁的初中1所;合并的高中3所。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散乱、维护利用管理不善、共建的资产权属不明的问题。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学校撤销时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处理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权限不明,某些旧村小已几经转手,校舍房屋买卖原始记录丢失、操场等场地被占用无人管理,某些原村小由所在村居委会管理,租金由村居委收取;二是学校合并后疏于被合并单位原有资产管理,某高中被合并整体搬迁后留下的教学楼、宿舍、食堂长期闲置无人管理,某高中旧校舍交由初中使用但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三是学校与属地政府共建时未办理资产权证,某学校与属地政府共建的宿舍楼没有完整的建房与房屋分配手续,导致部分房屋被无偿占用,学校合并后更无人追查。

由于调查发现的问题涉及不同学校的撤、并,以及需要与属地政府进行沟通与协调,因此审计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统一扎口管理,并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一是做好清查登记:组织专门人员根据机构沿革,统计撤并的学校,清查原资产账面价值。通过走访调查摸清资产现状,做好现有资产的核查及登记。加强与属地政府联系,厘清出资比例,理清产权归属,并登记入账。

二是做好盘活利用:根据资产特点采用合理方式进行盘活,针对具有地理位置优势、易盘活利用的资产可采用招租方式,尽快产生收益;对于位置偏僻、无法尽快盘活利用的资产可采用招拍方式,让闲置资产进入流通环节;对于长期闲置的可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国资部门做好资产的调剂配置工作。

三是做好常态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建立资产台账,加强在教育资源调整过程中的资产管理,防止出现学校撤销资产脱管现象。同时加强对下属学校督促管理,做好对合并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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