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海民发〔2019〕56号)文件精神,近日,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海民发〔2024〕67号 海财社〔2024〕62号),经区民政局核实,本季度末共有享受散居孤儿补贴标准194人,其中孤儿12人,无力监护、监护缺失儿童182人,其中新增6人,注销10人。发放2024年第三季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1352400元,其中区本级补助资金736230元。
根据《关于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海民发〔2019〕56号)文件精神,近日,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海民发〔2024〕67号 海财社〔2024〕62号),经区民政局核实,本季度末共有享受散居孤儿补贴标准194人,其中孤儿12人,无力监护、监护缺失儿童182人,其中新增6人,注销10人。发放2024年第三季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1352400元,其中区本级补助资金736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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