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0月我区启动秋粮收购以来,区发改委主动作为,靠前履职,有力保障我区秋粮收购工作正常开展。目前,我区2023年度秋粮收购工作已基本完成。
我区国有粮食秋粮收购主要由区粮食集团牵头负责,面向海门区种粮户、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进行收购。南通博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等非区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收购自营基地或者农垦系统所产粮食。
为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区发改委对照南通市粮食局有关要求,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印发<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秋粮收购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发改发〔2023〕126号),开展跨部门协同检查。秋粮收购期间,累计开展预先性检查12人次,联合检查8人次。检查人员结合《2023年秋粮收购联合检查记录表》内容,重点对辖区内粮食购销企业在收购入库、资金支付、统计台账管理等相关环节19项内容进行了逐一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我区粮食收购经营户均能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守法规范经营,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基本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无拖欠粮款现象,无扰乱市场等行为。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