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全面部署推进“八五”普法任务,为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推进“平安海门·法治海门”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8月24日上午,我区组织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姜勇,区政协副主席、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樱璐,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普法联络员,各区镇(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普法办副主任王锋同志主持。
姜勇指出,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全民普法是服务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海门的有效途径;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上级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八五”法治教育的各项工作。
姜勇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全民普法工作方向。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政治自觉,增强使命担当,做到中心工作在哪里,群众需要在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根本遵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立场,始终坚持“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这个服务方向,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普法活动,提升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发展。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重点人员重点法律的宣传。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 加大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完善教学计划和考试内容,促进学校普法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社会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村居、社区要在节假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带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宁。三是要注重宣传效果,推进普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上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海门特色文化,形成一批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要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要深化法治宣传实践,把推进普法与法治乡村建设有机融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深化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网格两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姜勇强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举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民参与,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全区上下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优良的作风投身普法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推动“法治海门”建设再立新功,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黄樱璐宣读了荣获南通市级“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及《关于表彰2016—2020年度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奖牌和证书。
教体局、税务局、四甲镇分别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