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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携手道路救助基金 疏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你好,我辖区昨日上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陈某伤情比较严重,全身多处骨折,目前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期需多次手术。肇事车为机动车,符合垫付要求,相关材料我已出具,现已通知双方至你网点办理垫付申请,麻烦接待。”这是区公安局常乐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与紫金保险路救基金海门服务站的一次办案通话。

第一时间告知家属,第一时间出具材料,第一时间联系服务站完成对接,及时为陈某垫付两次手术费用,约11万元,解决了陈某家庭的燃眉之急,各部门也得到家属的高度认可。

道路救助基金制度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不能从交强险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或赔偿数额不足以支付抢救费,而受害人无力承担时,可以通过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该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疗机构迫切需要的费用支付问题,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公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关爱,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医患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为江苏路救基金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区公安局交警部门与紫金保险路救基金海门服务站建立了高效顺畅、紧密协作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要求,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开展。并组织民警对基金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垫付费用追偿、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宣导。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跨前一步服务,靠前一步衔接,变受害人的“申请垫付”为“主动受理”,设身处地为受害人排忧解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受困家庭中。

截至今年6月17日,全省道路救助基金累计垫付总额已突破30亿元,而我区道路救助基金垫付金额已达1975万元,及时救助近665个家庭。

接下来,海门交警将继续与路救基金管理部门一起,紧密配合、开拓创新,为海门地区交通事故伤员申请路救基金提供更快捷顺畅的优质服务,为建设和谐海门、平安海门,满足人民需要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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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受理网点,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4.其他必须救助的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

二、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和进度查询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是公益救助,全程免费申请,无需任何手续费或中介费。拨打全省统一服务热线96019或联系各地市路救办、关注“江苏道路救助金”微信公众号、下载“江苏路救”APP均可第一时间申请基金或查询垫付款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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