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5月24日下午,市司法局副局长严尚军等一行来海就《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开展立法调研。区司法局组织区委编办、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15个部门及区镇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座谈会上,市局调研组就《规定(草案)》起草情况作了说明。与会单位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规定(草案)》整体框架和章节安排、以及出台的必要性、可操作性等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重点就行政应复应诉、合法性审查、权职界定等问题提出了见解和建议。市局调研组对海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肯定。
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尚军指出,《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主要针对委托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委托执法依据不充分、委托执法实施不规范、委托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制度设计,为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委托执法工作提供规章依据。同时,严尚军还就委托和赋权的关系、乡镇执法存在的特殊性、审管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权责争议等五个方面问题,回应了与会单位的疑虑,并表示南通将认真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也希望大家多提建议,共同努力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