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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司法局落实“四清单”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落实“四清单”及时排查受理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1-4月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3818件,涉及当事人数7782人次,涉及金额4729.51万元,调解成功3808件,调解成功率达99.74%。

一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清单,做到及早发现。区司法局根据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发布排查清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警、调解员、法律顾问、网格员、村(社区)干部身处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持续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广泛掌握纠纷苗头,及早发现并提前介入,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落实矛盾纠纷研判清单,做到有的放矢。区司法局指导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研判清单,对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并积极配合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判明性质,第一时间拿出措施,第一时间稳控局势,有效防止事态负面积聚、连锁放大。

三是落实矛盾纠纷化解清单,做到责任到人。区司法局指导各级各类调解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清单,制定措施,分类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抓好责任落实,对排查出来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短时间内以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重点关注、包案化解;对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主动协商协调,联动联办做好化解工作。

四是落实矛盾纠纷回访清单,做到案结事了。区司法局对已化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建立回访清单,对已经调解成功的案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组织回访,跟踪督促履行调解协议书约定事项,确保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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