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药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场所,是疫情防控工作重要的一部分。为全面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切实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门港新区分局深入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药品经营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和药品经营日常监管相促进。
强化监管,落实防疫措施,压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哨点”检测的重要作用,要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三查三落实一报告”制度,即“三查”:查戴口罩、查测体温、查两码;“三落实”:落实“四类”药品销售登记、落实经营场所消毒、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一报告”:对发现的发热且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人员立即上报。对检查中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店,要求责令改正或歇业整改。
疫情防控紧抓不放,药品经营质量同样不能松懈。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零售药店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方案,分局在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的同时,对药店药品的经营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计算机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和含麻黄碱类药品、药师等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岗等,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风险防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海门港新区分局将继续对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规范药品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