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海门视窗>> 新闻中心 部门动态>>正文内容

四大维“度”协同发力 助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日,海门区财政局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海财绩〔2022〕1号),部署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对绩效自评的基本要求、方式方法、自评结果审核和结果应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扩大绩效自评范围,拓宽评价范围广度

绩效自评范围在全区范围首次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目标,所有部门预算、政府预算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都必须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由去年359个增加到814个,并首次新增了233家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自评金额由去年的48.91亿元增加到105.56亿元,自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强化自评结果考核,硬化评价约束力度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暂行办法》(海财绩〔2020〕1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内部协同,对部门提交的绩效自评资料从部门自评率、报送材料及时率和完整性等方面开展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下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并纳入海门区部门综合考评中,进一步硬化绩效管理约束力。

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增强评价管理精度

区财政对所有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延续试行了A、B、C分类梯度管理模式,其中:A类资金项目(发展类和基本建设类政府预算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追求产出效益性绩效;B类资金项目(民生补助类政府预算项目和部门专用项目)实行一般性全过程绩效管理,追求政策成果性绩效;C类资金项目(部门预算的其他运转类项目)实行简易绩效管理,追求资金合规性绩效。分类管理模式有利于部门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的重心,有效提升各类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精准度。

优化绩效自评标准,聚焦评价结论深度

区财政还通过梳理部门职能、对应重点工作任务等方式,对所有预算项目进行了结构重塑,并对项目绩效自评的评分标准、指标权重等要素通过绩效模板进行了全面优化,为所有项目的决策、过程等共性指标统一调整至23分,满意度指标调整到12分,其余65分全部用于考察项目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这一评价标准的变化,将引导部门更加关注公共财政投入的实际产出和成效,有利于自评结论更加真实客观,自评挖掘的问题和改进举措也将更为具体务实。

下阶段,海门区财政局还将在指导各预算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对重点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抽查比率开展财政再评价,财政再评价结果将在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切实加强部门绩效管理的实际成效。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