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按照水利部、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全面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2021年底,区河长办组织召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推进会议,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省河长办《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等文件精神,就如何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进行研讨,会后要求各区镇立即行动,对有行洪任务的85条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
此次排查整治的内容:是否有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否有阻水片林,主要包括阻碍河道行洪的成片树木、高秆作物等;是否有第三方修建的交叉建筑物压缩河道行洪断面,主要包括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妨碍行洪的设施;是否有人类活动侵占原河道,缩窄了河道,主要包括修建围堤、生产堤等侵占河道,防洪堤、护岸工程建设缩窄原有河道,河道内开垦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是否河道里修建公园等活动场所,抬高河道地面高程,主要包括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活动场所时,抬高河道原地面高程的情况;是否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是否没有统一治理河道,只治上游不治下游,只治城区不治郊区;是否因为行政区划交界,河道出现都不管的“卡口”等。
近日,区河长办再次组织工作推进会议,对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会议要求:要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再次组织各区镇对有行洪任务的85条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将排查出的问题按照问题属性登记造册,充分调动人力物力,全力完成全域的排查工作。
会议强调:要开展集中整治,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标本兼治。对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等的问题,要纳入问题清单管理,主动提请责任河长协调解决,找到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要及时组织对完成清理整治的问题逐项进行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筑牢河道生态环境基础,早日实现我区河畅、水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