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区发改委认真落实整改,与区财政局、农发行联合印发了《南通市海门区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实施意见》,实现储备粮油轮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区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2021年,区审计局在对区发改委审计中,重点关注了粮油储存安全、粮油轮换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未依据《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海门实际的粮食储备相关管理制度。海门区发改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上述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管理规范,提出了“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的储备粮库管理的基本要求及储备粮“专账、专卡、专簿”管理要求,为保证全区地方粮食的有序流通和粮食应急需求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