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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在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中,海门区财政局通过领导带头学、专题系统学、结合工作学、创新广泛学“四学”普法模式,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

坚持“一把手”作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研究制定财政系统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压实普法责任。以上率下,通过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扛起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专题辅导系统学

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组织《民法典》专题宣讲会,并邀请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建雷专题授课,详细解读《民法典》颁布的意义、立法历程等基本概况,运用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家庭婚姻、继承和侵权责任等七方面关乎公民切实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辅导讲解。

三、结合财政工作学

坚持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转型增效,严格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强化社会普法、注重主题宣传,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将民法典列入普法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民法典中涉及财政职责的具体规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

四、创新方式广泛学

海门区财政局坚持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法治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三强化”举措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切实提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和运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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