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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为全面助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聚焦帮促任务,细化保障措施,有效保障富民强村帮促项目顺利实施,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贡献财政力量。

一、制度为先,健全富民强村政策体系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十四五”财政支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扶持政策实施办法》《海门区农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财政支持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区财政在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统筹兼顾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经济薄弱村和其他村的实际情况,着力推动均衡发展。对重点地区和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给予适当倾斜,项目分配也适当优先安排。

聚焦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任务,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等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高质量完成帮促目标。

二、投入为重,健全富民强村保障体系

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富民强村帮促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鼓励以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为平台,统筹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支持,形成合力,全力支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一)加强农村教育、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一是实行“两免一补”和各项政策性教育补助政策。实行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公用经费由财政专项补助。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支持中职教育的发展,培养技术型人才。二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镇两级财政共补助3.99亿元。实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2021年预算安排2400万元用于开展特殊群体医疗救助工作。三是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低保标准于每年7月1日实行自然增长,2021年低保标准提高至750元/月。四是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2021年我区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253元。

(二)发展壮大农村经济,落实惠农政策。一是抓好农业项目实施。为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优化农业结构,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近年来我区不断调整出台了现代农业扶持等政策,为我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制订了有效的方法途径,“十三五”期间区财政平均每年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现代农业扶持,为“三农”高质量发展和富民强村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21年继续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农业和水利的扶持资金投入保障,加快各大农业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区财政预算安排32379万元继续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提档升级推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土地流转率,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0年共完成占补平衡550余亩,涉及6个区镇17个行政村,村均32亩,可享受占补平衡直补资金2750万元。村级组织另通过溢出耕地和流转土地的管理,村均每年可持续增收20-30万元。三是落实涉农补贴政策。截止10月底通过“一折通”发放补贴项目43项,金额达4.82亿元,惠及农户36万户。四是增加财政农业保费投入。我区农业保险预算在逐年增加,2021年农业保险支出2358万元,有力促进了高效设施农业的发展。五是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我区大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2021年区财政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建成项目38个,主要为村内道路、路灯等公益性项目,总投资1446万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1043万元。支持农村改厕工作,美化了农村居住环境,改善生活方式,更大大降低一些疾病感染率和发病率。投入340万元小农水资金,用于经济相对薄弱的行政村开展农村水利等公益设施项目建设。投入5023万元用于村级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大大改善了村内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带动富民强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六是加大村级运行经费的投入。2021年我区村级保障经费达9687万元,比上年提高1707万元,增幅21%,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切实保证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为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七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区财政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农村生态建设和发展。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投入达6.12亿元,其中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资金2400万元,平均每村10万元;水利农村生态河道升级改造建设资金5200万元。另外,按照“全域整治,示范先行”的要求,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资金18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18个示范村建设。2021年区财政继续安排88400万元用于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投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引来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三、举措为要,健全发展村集体经济扶持体系

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富民强村行动中重要内容之一,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制订了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奖补范围、标准和要求。

(一)扶持发展村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2021年为贫困村购置物业安排资金630万元,将继续用于扶持薄弱村、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营收入,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二)鼓励发展合作经济。支持村集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在服务农民增收、促进农民致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村集体自身的增收,2021年预算安排新型合作农场奖补1350万元。

(三)为低收入人口购买保险。为防止脱贫人口因病返贫,区财政追加预算121万元,统一为低收入人口购买和办理农户人身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补充医疗险。

(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通过提升农民素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以高素质农民培育为抓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现代规模特色农业,通过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配送模式,实现产业基地与消费市场的供需对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形成农民增收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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