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南通市海门区养犬管理办法》,推动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宠物诊疗机构的免疫行为,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城区8家宠物诊疗机构开展了犬只狂犬病免疫专项检查工作。截止5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已向各宠物诊疗机构投放了3000余份政府采购狂犬病疫苗,为推进我区犬只狂犬病的免疫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检查人员通过查看现场、翻阅台账记录、询问工作人员以及和顾客交流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宠物诊疗机构的疫苗保存和使用、免疫台账记录、免疫证明发放、政府采购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费公示、兽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此次检查发现,各宠物诊疗机构基本能按要求开展工作,对个别单位工作不到位的,检查人员对其进行了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接下来,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大对免疫工作的检查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对饲养的犬只主动接种狂犬病疫苗,提高免疫覆盖面,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区畜牧兽医站唐丽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