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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余东分局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检查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今年是《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控烟行动,切实控制烟草烟雾危害,区市监局余东分局根据省文件精神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检查。

开展餐饮单位控烟工作。结合日常巡查、文明城市创建、餐饮单位“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整治行动,检查人员主要对餐饮单位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是否建立控烟制度;二、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或警语;三、是否对场所内从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的培训;四、是否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设置烟具;五、在禁止吸烟区域内是否有人吸烟、是否发现烟蒂。检查发现部分场所无禁烟标识或张贴的禁烟标识不醒目,未建立健全控烟管理制度,未开展过控烟知识相关培训。检查人员督促指导各餐饮单位及时建立控烟制度以及相关知识培训,对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的人员要及时提醒劝阻。

开展学校周边烟草市场专项检查。为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检查人员聚焦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文具店等,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持有烟草零售许可证、证件是否过期;证照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标语;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校园周边商户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商户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以及违法行为相关处罚措施,引导商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售经营场所控烟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控烟工作深入开展,给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售经营场所的人员创造一个清洁、健康的就诊和工作环境,检查人员对上述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从控烟制度、控烟措施、吸烟区设置、控烟培训和宣传以及吸烟劝阻情况等几方面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单位管理人员履行好控烟职责,将控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志,主动劝阻吸烟者。此次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售经营场所16家次,上述场所均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标志,未发现违规吸烟现象。

区市监局余东分局将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控烟意识、提升工作成效,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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