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余东镇督查办、镇拆迁办、城管等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了位于新河村的1家养猪场,总面积占地1371.38平方米。
该养猪场位于新河村6组居住区暨禁养区范围内,周边村民经常闻到臭味,偶尔刮风的时候味道传播的更广,使得周边村民们反感不已,多次将其投诉到了村委会。在核实有关情况后,余东镇协调各方力量做实做细养殖户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对养殖场的场主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发出书面退养通知,要求其限期自行退养完毕,亦不得再将此处作为牲畜的中转站或圈存场所。养殖户积极配合清拆工作。
行动中,工作人员利用铁锤依法依规清拆了养猪场的铁栅、围墙等,同步出动挖掘机进行协助拆除,镇村干部现场监督拆除进度。
下阶段,新河村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禁养区养殖场关闭、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镇内水质净化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宜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