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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5月9日上午,海门港新区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海门港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小锋出席会议,管委会副主任朱俊杰主持会议并部署具体工作,新区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村居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陈小锋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市、区会议精神,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开展海门港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提出三点要求:

提振精神,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要清醒地认识到房屋安全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自建房安全动态监管水平还需提升、自建房整治的针对性不强、违建房屋排查整治还存在盲区、部分业主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各村居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充分吸取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到体现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高度来加以推动,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行动力度,常态化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守好守牢安全底线和人民群众的生命线。

聚焦重点,确保整治万无一失

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行了全面动员和详细部署,重点排查各类用作经营性质的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

(1)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商铺、民宿、农家乐、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场所。

(2)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

(3)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4)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5)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6)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7)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两违”清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8)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

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聚焦上述重点领域,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一户不漏、一处不落,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责任不留盲区。针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房屋,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压实责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力夯实业主主体责任,坚决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坚决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有责、守土担责”,按照“紧而又紧、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一以贯之、一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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