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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春耕农膜质量关 保障农田生态环境优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有关做好农膜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农膜相关工作要求,抓住春耕农膜使用与回收关键期,3月14日,海门港新区农村工作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部开展春耕农膜质量专项督查行动,对照农用薄膜强制性国家标准,深入开展查漏补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确保高质量迎接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查人员当场查验店内销售的农用薄膜产品的包装、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要求不得将非农用薄膜销售给农用薄膜使用者,要求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应当如实记录农膜名称、规格、数量、生产者、生产日期、供货人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台账至少保存两年。现场与农膜经营者签订《废旧农膜回收告知书》,当面告知其应尽义务及违法罚则,禁止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的农用薄膜,农膜厚度不得低于0.01mm,如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依法依规记入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通过本次专项督查行动,农资经营户进一步了解了销售农用薄膜的质量标准,纷纷表示会严格把控进销产品质量。下阶段,农村工作局将利用网格员、工作联络群等多措并举加强宣贯引导,全力保障农田生态环境,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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