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全镇群众能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近日,海永司法所联合崇明新村乡司法所在永临码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本次宣传内容主要为《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摆摊设点、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疑答惑等形式开展,吸引了路过的群众纷至沓来。民法典平时人民群众接触得最多,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工作人员就耐心解答,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还宣传《长江保护法》,号召群众参与,积极举报非法捕捞,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今年,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海永镇全境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两地司法所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绿色发展,共同致力于生态岛建设。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群众参与度高,通过宣传,进一步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让群众感受到身边实实在在的法律,为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