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此海永镇司法所联合团委、网格办、民政办等机关部门在海永镇联想社区内进行宪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宪法环保袋、宪法宣传册、《民法典》年历,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机关人员对到访的群众进行宪法讲解,《民法典》解读,推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耐心为群众解答各种法律问题,有效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
“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重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法日、深化日”,形成海永镇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