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区有两个案例入选“江苏省2020年度十大涉渔违法典型案例”。
全省十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涵盖违法捕捞、船舶安全规范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不同类别,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据了解,入选的2个案例分别为周某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案和张某某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案。
2020年10月26日,区农业农村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海门派出所联合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发现当事人驾驶渔船在长江干流江苏段海门附近水域行驶,船上有底扒网13口,区农业农村局依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底扒网13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8月12日,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长江水域执法巡查中查获当事人在长江干流江苏段海门附近水域垂钓,经现场调查,当事人使用的钓具为2.4米路亚竿1根、5个钓钩、1个仿生小鱼诱饵,没有渔获物,依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垂钓器具1套(1根钓竿、1根钓线和5个钓钩)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