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送达检测报告,快速溯源、精准处置,以‘开局即严’的坚定态度,筑牢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近日,在完成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超标案件处置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负责人柏鄂表示。
开年伊始,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接到一份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辖区林某种植的蔬菜中噻虫嗪项目残留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接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大队三中队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解读了检测数据与判定依据,核对了产品批次与流向等,并进行了初步调查。经核实,此次噻虫嗪残留超标,系当事人虫害防治不当所致。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现场向当事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核心条款,讲解噻虫嗪等常用农药的安全使用规范与禁限用要求,引导当事人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建立完善生产记录,确保“产得出、供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