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司法局牵头在全区部署下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此次共纳入清理范围文件258件,其中宣布失效和废止76件、予以修改12件,占34.1%。清理中,区司法局对审查的标准和程序作了进一步优化、细化。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并将其作为破除阻碍高质量发展制度障碍、构建完善制度体系的重要抓手之一,以更好保障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营商环境升级等实施。
记者昨日采访获悉,区司法局在审查标准上,明确政治性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合理性审查、规范性审查4个方面;在工作程序上,完善征求意见、说明理由、部门集体讨论、第三方审核、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链条。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在修改内容上,既有对文件中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不一致或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的,予以修正;也结合海门实际,对原实施文件进行全面的修订;在送审材料上,为精简发文,区司法局率先探索采取打包走流程,集中汇总、比对研究、拟定意见、合并请示、作出决定形式。
此外,区司法局还确定了“一审核、一备案、两评估、三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模式,在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有效期基础上,大力推进文件动态清理,打破文件的“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