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在对前期长江非法捕捞案件梳理中发现,非法捕捞者多为沿江企业的职工。针对这一现象,该局联合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长航公安海门派出所开展了相关排查和宣传工作。这是记者昨日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的。
据介绍,为使长江海门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死角,近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公安局水上派出所、长航公安海门派出所对海门沿江11家占用岸线的企业开展排查和宣传。
排查结果显示,有部分沿江企业的职工并不知晓长江禁捕令,缺乏保护长江环境的意识。区农业农村局立即联合多部门向沿江企业发放了《海门区沿江占用长江岸线企业禁渔告知书》,并让沿江企业签订了《长江禁渔承诺书》,要求各企业抓紧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厂区内沿江岸线醒目位置设立长江禁渔标牌,并利用职工会议、职工微信群等发布长江禁渔法律法规及禁渔案例;做好厂区内外日常巡护工作,禁止外来人员携带网具、钓具进入厂区,禁止本单位职工在厂区内或其他长江岸线实施非法捕捞、非法垂钓行为。区农业农村局还向沿江企业职工发放了禁渔宣传册4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