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销售领域的过渡期将正式截止,为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顺利落地,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余分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专项监督提醒行动,为辖区群众出行安全筑牢市场防线。
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宣讲+核查+督促”的组合方式推进工作。针对新国标中脚踏骑行功能要求、整车质量要求等内容,执法人员向经营者现场解读政策红线,明确12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一律不得销售。
在库存清查环节,执法人员逐一核对车辆3C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与实车参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改装拼装等问题,督促商家通过降价促销、厂家回购等方式加快旧标车辆消化。同时,要求门店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整购销台账,对新标、旧标车辆实施分区陈列,规范经营。
下一步,自12月1日起,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余分局将加大对销售不符合新标、未经许可电动自行车的处罚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