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6月25日,海门区教体局联合市监局,召集全区240多家学科类、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就此提出要求,并作出专题部署。
会议传达了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已有多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会议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教学人员资质、教学内容都要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得向幼儿园期间的学生开展小学化课程培训,不得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应试教学,不能成为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推手。
据悉,区教体局和市监局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肃清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