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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开在家门口!以法治之力还海门“青绿本色”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点击数:

“这样的培训太解渴了!”参加培训的海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感慨。10月27日,一堂约40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培训在海门生态环境局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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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培训:锻造环境执法“尖兵”。此次培训专门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痛点与难点量身定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办案流程、磋商诉讼等专业知识,转化为执法人员能够“即学即用”的工作技能。聚焦于如何培育典型案例,成为本次培训的一大亮点。授课专家紧密结合近年来部、省级典型案例的特点,通过7个典型案例,着重讲解了制度创新、修复模式创新以及弥补损害领域空白等方面的特色。“通过这次培训,我们不仅掌握了理论知识,更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关键在于‘修复’,进一步落实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这一理念。”一名参训学员说道。

当培训正热火朝天地开展时,窗外的这座城市,已凭借437起赔偿案件、2700余万元的赔偿金额,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从理念转变为现实;“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创新模式,让生态修复既彰显力度,更饱含温度。

破局之路:从“惩罚”到“修复”的理念之变。“生态治理并非一罚了事,而是要借助修复让环境重获生机。”这一理念正在海门的执法实践中得到深入诠释。

海门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违法与损害赔偿“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在发现或接收案件线索后,对于符合索赔启动条件的案件,执法人员会同步介入、同步调查,迅速开展现场勘查、水质监测、证据固定等工作,实现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程序的无缝对接,有效打通案件办理的“快车道”。同时,灵活运用自由裁量权,鼓励企业积极履行赔偿或修复义务,并将其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促使企业转变为“主动赔偿”,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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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前后对比图)

在南通某土石方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固废案中,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五个第一”工作法——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启动鉴定、组织磋商、开展修复、进行警示,检察机关全程监督指导,赔偿义务人通过自主清理、固废资源化利用、植树造林等方式完成生态恢复,并引入公众参与及同行警示教育,该案因程序完整、修复扎实、效果显著,成功入选第五批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实现了从单一惩罚到多元修复的执法理念升级。

海门方案:生态修复的“多元方程式”。自2017年南通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以来,海门区交上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海门创新 “劳务代偿” 机制,切实解决了“企业愿赔但资金不足”“赔偿金额过小”等实际难题,让生态修复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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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关注的是,海门建成了首个生态修复公益林,并以沿江生态修复基地为范例,在全区打造了11处集中性生态修复基地,总占地面积近15万平方米。这些基地不仅是开展生态修复的实践场地,更成为进行环境教育的生动课堂。截至目前,已开展增殖放流、植树补绿等替代修复活动20余次,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修复经验。2025年9月,一场独具特色的“守护碧水清流,共建生态家园”生态补偿活动在海门举行,该活动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为范例,采用“案例警示 + 现场实践”模式,展现了海门生态治理的独特路径。企业员工、环保志愿者以及社区代表共同参与其中,在河道疏浚工程现场进行了亲身体验。

从局内培训迈向局外实践,从理论汲取转化为创新输出,从经验归纳拓展至方式推广,海门的生态治理之路愈发宽广。海门以实践证实,生态治理能够兼具温度与智慧,让每一处环境创伤都拥有重获新生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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