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由区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旅局、城管局、海门生态环境局五部门联合拟定的《关于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通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作出的。通告明确,高考考点周围(海门中学、实验学校、第一中学)500米内的所有建筑工地6月6日至6月9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中考考点范围(东洲中学、海南中学、实验初中、海门中专)500米内的所有建筑工地6月16日至6月18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城区所有建筑工地6月1日至6月18日,在12点至14点30分、19点至次日早晨7点不得进行施工。城区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在中高考期间不得产生影响考试和考生的噪声。广大市民应在中高考期间停止各种形式的住宅装潢、广场舞、燃放烟花爆竹等其他超标噪声排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