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让我们的企业获得‘新生’。”4月25日,我区一企业将一面印有“服务企业共筑诚信,携手共建和谐社会”的锦旗送至区市监局,真诚感谢该局及时发来《信用修复提醒函》,帮助其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可以正常经营了。
据了解,在经营过程中,一些企业因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受到市监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信息会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创新争优评先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受到限制,给企业发展壮大带来影响。
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高效做好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指导工作,更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市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市监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服务,就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梳理可以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启动企业信用修复专项服务。区市监局积极主动联系企业,发放《信用修复提醒函》,帮助企业修复信用。在提醒函中,市监局告知企业,如果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期已届满一年;已对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完成整改,该失信违法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未再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此次送来锦旗的这家企业,是我区一家规上企业,2018年的行政处罚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对外公示,对他们的发展制约很大。他们也一直在想办法补救信用。“没想到市监局能主动提醒我们,告知信用修复流程并手把手指导我们准备材料,而且办事效率极高,从递交材料到完成信用修复不到半个小时,是真正的高效服务企业,解企业所忧。太感谢了。”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次信用修复对他们公司意义深远,今后一定诚信守法经营。据了解,首批共有7家“失信”企业收到了《信用修复提醒函》。
全区有300多家企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区市监局将采取实地走访、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助力企业做好信用修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