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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定点照护机构经营行为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4月8日,区医保局发布了《定点照护服务机构负面清单》,用制度引导照护服务机构,推动我区照护保险事业平稳向好发展。该《负面清单》是继去年《定点零售药店负面清单》《定点医疗机构负面清单》之后,海门区医保局的又一创新举措,实现了定点单位《负面清单》全覆盖。3份负面清单的发布推动了海门医疗保障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的规范。

2019年12月,我区开始实施照护保险制度。一年多来,区医保局结合海门实际,通过创新制度设计、市场供给、管理模式和经办服务,形成了“机构照护、居家服务、津贴补助、辅具支持、预防管控”五位一体的照护保险制度,努力破解失能失智人员照护难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今年3月底,全区共受理失能失智申请5800多人,5300人通过评定、享受照护险待遇,1600多人享受辅助器具服务,有效减轻了失能失智人员家庭照护负担,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区医疗保障部门收到群众锦旗和感谢信420多件。在带给参保人获得感、幸福感的同时,照护保险还有力推动了我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先后有30家服务机构被纳入我区照护险定点单位,也带动了大量“4050”人员就业。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双收益。

为了规范照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法治、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我区照护保险保障水平,区医保局积极探索、制度先行,梳理总结了照护保险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征求了照护服务中心、服务机构的意见,经过多轮商讨研究,最终制定出台了《南通市海门区定点照护服务机构负面清单(试行)》,这对完善我区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照护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据了解,《定点照护服务机构负面清单》以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为主线,重点采选了服务机构可能出现的重大违规现象和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做却可能未按要求做到的事项为着眼点。整个《负面清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保障待遇类、机构照护类、居家服务类、辅具服务类五大类共31条,前两类罗列了各类服务机构共性的负面清单,后三类分别是针对照护机构、居家服务公司、辅具服务公司制定的负面清单。五个方面的负面清单,既有无法触碰的底线、红线,也有引导性的标准线,比如要求服务机构加强人文关怀、临终关怀,维护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等,使照护机构提供的服务既包含硬性的操作规范,又兼具人情温度和服务质感。

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负面清单》同步制定发布的还有《南通市海门区长期照护保险居家服务机构管理指南》。《管理指南》分为六章,作为《负面清单》相关内容的细化和补充,分别从范围、术语和定义、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要求、项目运营流程、技能操作流程六大方面对居家服务机构的项目运营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为居家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保障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技能、确保有序合规地开展居家照护服务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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