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区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全区医保基金监管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据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共5章50条,不仅明确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及经办管理体制机制和社会共治理念,强化了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主体责任,还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手段,加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处罚力度。
去年,区医保局共查处违规医药机构115家(次),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4家,追回医保基金、处罚违约金共计1156.2万元,有效遏制了欺诈骗保蔓延势头,基金安全得到有力维护。
发布会还对今年以来基金监管违规案例及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向第二批社会监督员发放了聘书。
区医保局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