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厂企通勤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多辆非法营运的厂企通勤车被查处。
根据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去年10月发布的关于对具有商业性质的“厂企通勤车”道路客运活动按照“包车客运”要求实施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公告,如具有商业性质的“厂企通勤车”客运经营活动服务企业自公告之日起未办理并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相关车辆未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证》上路载客的,属于违法行为。公告发布之后,执法部门给从事“厂企通勤车”服务的经营者设立了过渡期,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