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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打折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历时两年多的矛盾帮我们调解好了,真心感谢你们!”2月24日,正余某五金公司张总给海门生态环境局送来一面印有“为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感谢海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为企业排扰解难。

前年7月,曾在张总的五金公司内租赁经营的河南人沈先生投诉张总公司存在环境问题。接到投诉后,海门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处,核实举报内容。经查,张总的五金公司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均未超标排放。但沈先生还是不断到省市各级环保部门、信访部门投诉。通过沟通获悉,原来,沈先生与张总的五金公司曾是合作伙伴,因双方存在经济纠纷,沈先生对此不满,愤而以环境问题上访。

企业不存在环境问题,但信访人投诉不停,怎么办?海门生态环境局组成专案专班调解该信访,环境执法三局不分节假日加大执法监管,帮助企业污染治理全过程提标升级改造,督促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全方位节能减排。信访调处科从五金公司良性有序发展、信访人沈先生实际困难方面入手,多方协调。两年多的矛盾终获化解,沈先生与张总握手言和,从根源上协调了双方矛盾,彻底解决了问题。

据介绍,近年来,海门生态环境局始终把查处环境问题作为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主要工作。对难点信访,因案制宜,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力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重点解决群众投诉中涉及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努力把群众诉求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据统计,2020年,海门生态环境局受理处理群众投诉1964起,较上年同期3584起减少1620起,减量45.2%。其中,省部级越级信访38起,较上年104起减少66起,减量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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