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区在全区国道、省道、县道沿线显眼位置设置了“路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据悉,“路长制”在海门范围内全面推进,主要涵盖了国、省、县、乡、村道,建立区、镇、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区内3条国道、4条省道、23条县道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级路长,区交通运输系统相关人员担任路长助理,沿线各区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相应路段乡级路长,路段所在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村级路长。乡村公路由区镇政府主要领导及村(居)负责同志担任路长。除了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外,我区还将通过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渠道加强公众对“路长制”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