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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税收有“减”有“降”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点击数:

12月26日,海门区税务局召开税收优惠政策要点解读新闻发布会,就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住房交易契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等多方面政策进行了讲解,并重点对纳税人关注的如何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操作过程中是否有便利化的渠道、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推广应用的“数电发票”等进行了详细讲述。

今年以来,海门区税务局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预测、协同共治。同时,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让退税减税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助企发展,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

个人养老金个税优惠方面,自2024年起,个人向养老金账户缴费可按12000元/年限额在所得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3%税率缴税。税务与社保部门将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商业银行负责代扣代缴个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方面,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税,140平方米以上减按1.5%税率征税;第二套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税,140平方米以上减按2%税率征税。纳税人需提交家庭成员和住房情况证明。专用设备改造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2024至2027年间,企业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10%抵免当年应纳税额,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税政策方面,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权激励,可在36个月内缴纳个税,离职前需缴清,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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