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门生态环境局对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贯彻。该局将始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紧紧围绕臭氧和PM2.5“双控双减”,持续推进134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省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广泛开展溯源排查,对194家单位进行错峰生产管控。目前,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23.5μg/m3,同比下降9.6%,优良天数比例85.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围绕农村和城镇两大战场,聚焦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活和沿江沿海五大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打好水环境治理升级攻坚战,确保省市考核断面达到优Ⅲ类比例100%、入江河流优Ⅲ类比例100%。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持续开展危废整治和管理工作,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聚焦问题,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对环境信访难点和痛点问题,部门、区镇内外联手、以案施策,共同化解稳控。成立海门区生态环境纠纷非诉讼服务工作站,依靠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努力将涉法涉诉环境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联席会商、包片包案、约谈对话、预警研判等制度机制。全面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回头看、后督查工作。重点解决群众投诉中涉及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力争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今年以来,化解2020年度信访积案33件,越级交办件32件,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2件,“百日攻坚”再化积案84件。继续开展“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设施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开展环保、安全联合检查工作。继续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和环境安全问题大排查、隐患大整治、能力大提升“百日行动”等。
精准出击,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排查,组织开展重点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汛期水环境执法监管“蓝剑行动”、臭氧管控、废气活性炭专项检查、危废非法处置等各类“水、气、土”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扎实推进在线监控全覆盖,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平台、大数据的运用,充分发挥各级网格作用,依托“环保脸谱”体系,加快实现智慧执法,借助走航监测、无人机航测、自动监测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实现精准管控。联合海门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执法联动,今年以来共刑事移送7起,行政移送3起。
合力共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今年3月,海门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编制了《海门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序时推进创建工作。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损害—担责—修复”模式,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选、执法调查、鉴定评估与磋商索赔工作。邀请检察院、公安、基层政府等单位参与,共同与相关当事人开展对话谈判,形成震慑。此外,还通过建设公益林等途径,体现生态修复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