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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面展开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1日 点击数:

记者日前从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我区今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展开,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保障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秋冬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日前,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就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实行全面禁烧,确保不出现全省“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不出现生态环境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各地各部门要将垃圾禁烧工作纳入秸秆禁烧管控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

禁烧工作重点区域包括: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油库、粮库、通信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主城区周边30公里范围内。

禁烧期间,区禁烧办将继续严查“第一把火”,各地要将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进行考核,建立健全秸秆和垃圾禁烧考核制度,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秸秆和垃圾禁烧示范村进行奖励。对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发生露天焚烧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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